当前风电、光伏发电等具备明显波动性和间歇性的可再生能源大规模终端电网,为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平稳运营带给了挑战。从短期来看,积极开展火电机组灵活性改建,减少煤电尤其是热电机组的大于出力,推展火电机组参予深度调峰,是当前解决问题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可行性最低的路径。
但从长年来看,在技术发展和创意的基础上,推展电力系统转型升级,建设新一代电力系统,才是适应环境低比例可再生能源终端、增进能源转型的根本途径。新一代电力系统内涵及总体目标在供给外侧清洁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消费外侧电能对化石能源深度替代的新形势下,我国电力系统将向可再生能源低比例终端、集中式与分布式电源结合、骨干电网与局域网、微网协调发展的可持续性综合能源电力发展模式新一代电力系统改变。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本质目标是洗手低碳、安全性高效,其以提升可再生能源占到比、强化能源配备与传输能力、优化能源利用方式为导向,通过构建先进设备输配电、大规模储能、新能源友好关系并网、源网荷储对话、智能控制等先进设备技术,构成具备普遍网络、智能对话、灵活性柔性、安全性高效率、对外开放分享特征的新型电力系统,助力我国能源转型目标构建。
融合《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对于我国未来能源消费总量与能源结构的明确拒绝,以2025、2035年作为两个主要水平年,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可分析为:到2025年,构建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到比多达18%,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到比多达42%,电能占到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超过25%;到2035年,构建一次能源消费中非化石能源占到比多达27%,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到比多达55%,电能占到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超过30%。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制约因素较好的政策环境是新一代电力系统有序发展的最重要基础,目前我国已创建能源革命背景下电力系统发展的基本战略规划,但仍不存在许多尚能无法符合新一代电力系统发展的体制机制因素,如统筹规划严重不足、市场机制不完善、储能价格体系仍未创建、关键技术产业反对政策不具体等。
本文将融合新一代电力系统的发展市场需求,从战略规划、经济政策、财税政策、投融资政策、监管机制等层面,了解剖析现有政策环境中制约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体制机制因素。战略规划层面在规划层面,当前我国能源系统按照能源类型区分为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多个能源子系统,各类子系统规划比较独立国家,尚不统筹规划机制,难以实现有所不同供能系统的构建有序与梯级利用程度。此外,电力系统内部源、网、荷、储规划也以集中规划居多,各类电源与电网、负荷市场需求之间的不协调发展已沦为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关键因素。在管理层面,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子系统规划、建设、投资和运营分属有所不同的主管部门,各类能源之间不存在管理壁垒,且各主管部门实施的管理政策之间无法协商,同时电力系统内部也不存在多头管理、政策对立的问题。
在标准体系层面,缺少新一代电力系统规范和标准化体系,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牵涉到源、网、荷、储多个领域、涵括信息、技术、装备等多个产业,若无统一的技术标准、产业体系与管理体系,难以实现多能源的网络运营、源网荷储协商对话以及信息的动态交互分享。经济政策层面在价格体系方面,尚不储能电价体系。储能是新一代电力系统的缓冲器、单体器与稳定器,是解决问题可再生能源消纳问题的最重要手段,然而目前储能成本较高,现阶段我国也仍未实施储能电价与补贴政策,仅有依赖峰谷价差无法填补储能的高成本,投资回报率较好,相当严重制约了储能的大规模发展。
在价格机制方面,价格信号传导与公平性尚待强化。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是确保电力市场机制有效地运转、充分发挥市场资源优化配备的起到,从而引领新一代电力系统身体健康有序良性发展的关键。我国现行的各类能源价格以政府定价居多,无法充分反映市场信号,确保价格的公平性,同时,各类能源之间缺少价值切换媒介和机制,多能源价格联动机制尚待创建。
在效益评估机制方面,限于于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投资收益评估体系尚待创建。作为最重要的能源运送和配备平台,新一代电力系统涉及产业从投资建设到生产运营的全过程都将对国民经济、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环境等带给明显效益。然而在建设初期,新一代电力系统经济效益受限,不易经常出现投资主体缺少参予积极性的问题,因此必须国家有关部门车站在国家发展战略角度,建构新一代电力系统投资收益评估机制,引领新一代电力系统的有序建设。
财税政策层面在资金反对层面,目前我国在新一代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根本性工程样板试点、产业发展与新技术推广应用等方面的财政反对与资金鼓舞受限,且措施单一,同时还不存在大量补贴资金不做到的情况。在税收优惠层面,为了前进新一代电力系统向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该更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环境,大力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对经济社会环保效益好的新一代电力系统涉及产品、技术和设备实行税收免除等,增进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较慢发展。投融资政策层面当前,在电力系统领域,以政府为中心的投融资模式占有主导地位,投资渠道单一,有所不同属性资本、有所不同渠道资金、有所不同种类投融资项目参予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活力严重不足,金融政策制度尚待创意,为新一代电力系统涉及产业展开科技创新获取完备的融资渠道,为回避和消弭创意风险获取金融工具和金融制度反对。
监管机制层面第一,我国对能源主要采行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运用不多,行业管理色彩较美浓,能源政策、规划迟缓。主管部门更为侧重通过投资项目审核、制订价格和生产规模掌控等方式介入微观经济主体的不道德,政府监管缺位问题引人注目。第二,对外开放分享是新一代电力系统的明显特征之一,在未来能源与信息深度融合的趋势下,能源数据安全必须完备的保障机制,然而我国目前在能源信息与数据方面的监管机制尚待创建,数据安全管理问题引人注目。
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政策建议为引领与确保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本文针对上述新一代电力系统体制机制制约因素,以可操作性为原则,顾及问题的长期性与可落地性,远近融合,从近期落地性政策与中长期战略性政策两个维度明确提出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政策建议。近期政策建议第一,积极开展新一代电力系统规划与顶层设计。建议根据《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的能源转型目标,统筹规划新一代能源系统建设与发展,积极开展新一代电力系统顶层设计,编成新一代电力系统及涉及产业发展子规划,制订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规范和标准体系。
积极开展我国新一代电力系统架构设计。建议遥相呼应我国能源行业自身特点和现有的信息、掌控、管理系统发展水平,融合未来涉及技术的发展趋势,积极开展我国新一代电力系统架构设计,具体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关键业务领域及承托技术领域,从而确保新一代电力系统需要符合各类能源网络的规划建设、协商运营以及信息数据共享必须,有效地解决问题我国能源转型与电力系统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统筹规划新一代电力系统发展。建议引进综合资源规划理念,强化源网荷储协商规划及多能源统筹规划,综合考虑到有所不同一次和二次能源供应网络的规划、建设、改建和技术升级,编成新一代电力系统及其涉及产业发展规划,具体多种能源总体供需平衡和结构优化、能源流向、分区域的供需平衡及能源运输体系建设等问题,进而超过各类能源网络统合、能源综合利用以及能源结构调整的目标。制订新一代电力系统涉及规范和标准体系。建议由国家统一部署制订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规范和标准体系,的组织各方面的力量集中于科研研制成功,相结合电源、电网、储能等涉及行业现有的标准体系,完备融合后划入到我国新一代电力系统体系框架中,最后构成原始的新一代电力系统规范和标准体系,为新一代电力系统多能源互联以及信息动态交互获取最重要确保。
第二,建构多层级协商运作的电力市场机制。建议我国在现有电力市场的基础上,减缓前进省内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及横跨省区电力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形成以中长期交易居多、现货交易市场为补足、相结合辅助服务、容量市场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均衡机制,建构多时间尺度、多交易品种、多交易范围协商运作的电力市场机制。建构省内省间协商运作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
建议在我国目前以省内交易居多、省间定点交易辅的电力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减缓前进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市场建设,从交易时序、交易空间、交易品种、交易主体等方面,创建省内、省间两级市场协作机制,构建省间和省级交易机构的协商因应,增进横跨省区交易业务与各省区省内市场化交易的优势互补,增进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下我国电力资源大规模、综合性的优化配备。建构电量辅助服务融合协同的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建议糅合我国现有现货市场试点建设与运营经验,于2020年全面启动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
一方面,将市场需求外侧号召、电供热、充电桩、储能等新的市场主体划入竞争机制,建构与中长期交易高效协商的现货市场交易机制,构建发电外侧、用电外侧的双向竞争参予,增进现货市场在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备;另一方面,按照谁获益、谁收费的原则,完备涵括调峰、调频、可用等多种交易品种的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创建辅助服务与电能量交易的牵头优化机制,具体用户分担适当辅助服务的责任。希望积极开展园区级能源互联网市场化交易试点。建议基于当前分布式发电必要交易、委托交易、电网并购等市场化交易模式,更进一步积极开展园区级能源互联网市场化交易试点申报与建设工作,希望建设反对电、热、气、冻等多类型能源的综合交易平台,推展能源灵活性自律微均衡交易,构建分布式能源、分布式储能主体与工业大用户及个人、家庭级微小用能主体间的点对点动态自律交易,同时希望创意绿色能源证书、绿色货币、绿色证书等清洁能源新型商业模式。建构增进发电资源优化配备的电力容量市场。
为增进增量发电资源优化配备、解决问题存量发电资源沉没成本问题,建议创建独立国家于有数电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电力容量市场,各省市根据区域内峰值负荷预测结果与装机容量裕度拒绝,确认省内发电容量市场需求,即省级电网企业的容量责任,电网企业可通过双边合约、容量市场拍卖会等方式向发电企业出售发电容量以符合容量责任拒绝,容量出售费用将由电力用户根据其用电量展开分摊。第三,建构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建议在当前我国以强迫网际网路和全额保障性并购居多的可再生能源消纳机制的基础上,完备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机制,逐步引进市场竞争,协商充分发挥看见的手和看不到的手的起到,建构市场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
完备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与配额机制。一方面,建议在前进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网际网路试点项目及低价网际网路试点项目的同时,定期调研各地区风电、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各类新的能源技术发展情况与成本水平,按照发电收益公平分配的原则,根据同地区火电利润水平,及时调整新能源补贴电价;另一方面,建议减缓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机制的实行,具体用户外侧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已完成义务,设置配额强迫已完成主体表格和强迫已完成主体表格,推展用户由强迫消费可再生能源向强迫消费改变,同时创建灵活性高效的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交易机制与科学合理的惩罚机制,确保新一代电力系统可再生能源消纳目标的构建。建构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交易机制。建议在我国当前电力市场中引进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交易权,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多达低于保障性并购小时数的电量参予市场化交易,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消纳规模。
在以双边协商居多的中长期电力交易市场方面,希望可再生能源电力与煤改电等追加用电项目积极开展必要交易,在减少居民电采暖用电成本的同时,增进富余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此外容许可再生能源与火电打捆参予市场交易,双方可展开交易缙绅,自律协商确认缙绅电量和电价承销方式。在以集中于竞价居多的月度、日前电力交易市场方面,在符合系统运营安全性的前提下,优先相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与用户交易,在可交易的可再生能源出有清后之后积极开展其他发电机组与剩下用户交易,同时为避免可再生能源企业串通报价、提升市场出有清价格,可设置煤电标杆网际网路电价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报价的最低禁售。第四,希望大型能源基地及终端用户积极开展多能有序实践中。
建议在当前第一批多能有序构建优化系统样板工程的基础上,总结涉及经验,之后积极开展风光水火贮多能有序系统与终端一体化构建供能系统两类多能有序构建优化系统的样板工程申报与建设,同时建议针对已核准的样板工程,优化样板项目监督管理责任制与后评估工作机制。一方面,侧重充分发挥属地政府监管起到,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实施各部门监管责任;另一方面,定期积极开展多能有序样板项目后评价工作,对于评估结果不符合项目规划目标拒绝的业主,中止样板项目资质及涉及财税、贷款政策优惠,以确保监督多能有序样板项目的如期建设,充分发挥其先进设备示范作用。
第五,培育新一代电力系统战略性新兴技术与产业。建议将新一代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突破和关键设备研制等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置放优先发展的地位,划入国家根本性科技项目计划,力争自律掌控核心技术,增强产学研用的融合,减缓推展关键技术的产业化。同时,协商充分发挥看见的手和看不到的手的起到,一方面,制订增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综合性政策;另一方面,根据市场的市场需求创建产业转入和解散的有效地机制,推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良性发展。
远期政策建议在经济政策层面,大力推展能源价格构成机制改革,建构新一代电力系统投资收益评估机制。建议创建灵活性高效的能源价格机制,有效地体现资源的稀缺性,增进能源生产末端与用户端的较好对话;建议针对锂电池、铅酸电池、压缩空气储能等各类储能,创建差异化的储能充放电电价体系,充分反映储能成本与市场价值,为储能参予系统灵活性调节获取有利条件;建议充分考虑各利益涉及方价值,设计新一代电力系统投资收益评估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予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的积极性。
在财税政策层面,正式成立新一代电力系统产业发展基金,增大财政反对力度。建议由政府财政部门决定专项基金发动,并吸取社会资金成立新一代电力系统发展专项基金,对新一代电力系统关键技术研发、根本性工程样板试点、产业发展与新技术推广应用给与资金反对;建议中央及地方政府应该更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环境,大力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核心技术和设备,分阶段、分类别给与政府补贴和必要的税收免除。
在投融资政策层面,建议逐步扩展投融资渠道,创建多元投融资机制。建议采行发行股票和中长期债券等资本化方式拓宽新一代电力系统的必要融资渠道,同时糅合发达国家的经验,切断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转入渠道,建设必要融资与间接融资互为补充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切实落实反对新一代电力系统发展的金融政策,希望金融机构增大新一代电力系统涉及产业的金融反对力度,鼓舞金融机构扩展合适新一代电力系统发展的融资方式和设施金融服务,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监管机制层面,建议创建完备的新一代电力系统管理体系。建议建构政府、市场、生产者、消费者等多方主体参予的新型电力监管机制,政府对新一代电力系统的发展展开统一规划,制订涉及的法律法规,保证新一代电力系统中市场体系的公平竞争,而市场起基础性起到,是新一代电力系统规模化发展的前提,也是检验政策有效性的最重要指标。
本文刊登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19年04期,作者曾鸣系由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IEEEPES能源互联网专业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副主任兼任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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